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受理电话:5923795传真:5818811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1305室邮编:361008电子信箱:2381969345@qq.com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4月14日附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含商住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