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今年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受理新增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度第一批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三、申请基本要求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实行“清单制”和“推荐制”,6.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工程中心的企业,(二)其他具备一定基础研究实力和条件但不符合“清单制”注册条件的单位可选择“推荐制”,(6)具有市/厅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创新中心,(符合以上两点要求的申报单位市科技局将开具推荐函)四、申请材料(一)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4.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三)满足“清单制”或“推荐制”注册申请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二)申请单位请按照《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4)进行注册申请,(三)申请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的通知》(见附件5)及《关于发布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操作指引的通知》(见附件6)制定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在注册申请的过程同时上传“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文件,附件:1.关于2023年度受理新增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试行)3.推荐函4.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5.“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的通知6.“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操作指引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4日(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陈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