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提升飞地研发中心运营能力,根据《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桐科〔2022〕10号),决定组织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以下简称:“飞地研发中心”)年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2年6月前已认定有飞地研发中心的在桐企业,二、申报材料向县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报表(含申报承诺),2.中心现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及薪金明细、科研场地平面图、专用科研设备明细,3.上年度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成果明细,上年度促成申报主体获得的知识产权明细,具体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三、申报要求1.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2.书面申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县科技局合作科(联系人:陈建龙,3.监督电话: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电话:64218776四、评审程序经初审、专家评审、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绩效评价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绩效评价申报表(2022版).doc2.申报材料清单.doc桐庐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