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公共服务承担主体,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构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型基层治理格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的指导意见》(巴农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草拟了《关于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5月15日前反馈至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区农经站),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18782725370,邮箱:251207115@qq.com,特此通告附件:关于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的实施意见.docx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