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825万元,用于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款列“2130148-渔业发展”科目,该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附件:1.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2.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福鼎市财政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