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一)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交、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农村住房等工程建设项目,符合《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考核认定细则》申报要求,二、申报要求(一)钱江杯奖推荐工作在瓯江杯评比的基础上进行,由符合评选条件建设项目企业进行自主申报,(二)申报企业应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三、其他要求(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光盘2张(光盘内容一致的纸质证实材料提供在工程现场核对),2023年4月19日17点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温州市府东路561号806室),(二)4月下旬市住建局将集中组织评审,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应派员参加,申报企业需进行工程展示介绍,展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及成效、项目工艺或管理创优创新亮点等,请各申报企业做好相应准备,联系人:黄达联系电话:0577-89987016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