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3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二)申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企业,须获得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认定,(三)申报“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的企业,(四)申报“广西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在相关车间的数控设备、智能制造装备及软件系统等相关投入需达300万元以上,申报内容须符合《广西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二、认定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通过审查认定的企业(仅针对申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企业),对通过审查认定/现场答辩的企业名单,对自治区认定的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5),附件:1.广西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2.2023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3.2023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申报书4.2023年广西数字化车间申报书5.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4月13日文件下载:附件-1:广西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doc附件-2: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doc附件-3: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申报书.doc附件-4:广西数字化车间申报书.doc附件-5: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推荐汇总表.doc.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