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现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民科协〔2023〕3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苏民科协〔2020〕5号)文件要求,我市申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苏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一)企业在线申请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属地化管理、省级备案的工作模式,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beian.jssmykj.org.cn)进行注册登记,在线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3、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二)科技部门审核材料各区(县级市)科技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审查确认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作为苏州地区的备案工作推荐单位,(四)省级备案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拟备案的企业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三、备案批次及时间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四、备案有效期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3年,各区(县级市)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及材料审核工作,0512-68751565附件: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