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雅安市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雅安市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标记说明:下划线为雅安市修改调整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雅安市现代林(草)业园区(以下统称“市级园区”)的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第三条市级园区认定管理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第七条市级园区认定分值共100分,未达到设定标准按比例或指标分值的60%(注明项)得分,向市林业局申报纳入市级园区培育范畴,自评达到市级园区标准的(自评达到80分以上),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申报市级园区必须按照评分标准如实填报,附件:雅安市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附件雅安市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认定指标分值认定标准自评得分备注合计100——一、基地建设16(一)基地规模10木材园区、竹产业园区、林草中药材园区及其他特色园区集中发展面积3000亩及以上,低于标准不得分,达到上述标准得2分,达到上述标准得2分,近三年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得2分,达到上述标准得2分,达到上述标准得2分,未建立管理机制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