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规范我省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我厅研究形成了《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yjsbc@163.com,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营门口路18号(邮政编码:610031)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附件:1.《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2.《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4月14日附件:1.《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四川省失业保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施工、监理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下一篇: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