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单位公示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实际,自治县残联对各乡镇推荐和企业自荐的经济实体进行择优筛查,并经评估组实地调研评估,确定环江那康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作为2023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自治区级)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致电自治县残联,电话:0778-8829528,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4月14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