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桂体青〔2020〕13号)精神,将在全区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3—2026)”(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程序(一)各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5月17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根据认定办法所提要求备齐所有材料报至所属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二)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须于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对本市各级各类体校、学校、社会俱乐部等申报单位的复评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本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复评工作报告,2.本市推荐申报“基地”单位名单,3.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三)自治区体育局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统评工作,二、有关要求(一)各级各类体校、学校、社会俱乐部等相关单位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二)认定办法中检查的资料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的材料,(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认定工作,自治区体育局将视情况取消其“基地”申报资格,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2023年4月13日文件下载: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doc.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