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市《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修订)》(京财经一〔2016〕521号)《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的通知》(京财经一〔2016〕522号)《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京科发一〔2017〕25号)《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2018〕129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拟拨付的2023年北京市第一批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补助资金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话:55578406传真:55578301邮箱:liuxia1@jxj.beijing.gov.cn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4日附件: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地补资金拟拨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