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资格及申报方式(一)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3.用人单位按照参保属地化原则,于2023年5月19日18:00前向市人社局专技科提交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情况介绍和《嘉峪关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需求表》,用于核查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二、参与项目毕业生资格及方式(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必须是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三)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jyg.gov.cn/)公示公告栏或“嘉峪关市人社局订阅号”、“嘉峪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会相关信息,三、生活补贴发放方式市人社局将适时组织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专场招聘会,参与项目用人单位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对接,用人单位安排项目招聘人员上岗,并按月提交生活补贴核查材料,发放生活补贴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