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潍坊市水利局公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科室:现印发《潍坊市水利局公章使用管理办法》,潍坊市水利局办公室2023年4月14日潍坊市水利局公章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章的管理,第一章公章的管理第一条市水利局公章是指“潍坊市水利局”“潍坊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两个公章,第二条公章由局办公室明确专人管理,公章管理人员临时请假或外出时,交由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第三条各科室应统筹工作安排,尽量在工作时间用章,确需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期间使用的,应提前向公章管理人员说明,第四条公章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第二章使用程序第五条各科室对盖章文件的内容、格式等负责,第七条实行《市水利局公章使用登记表》归档制度,归档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第九条不得在空白的纸面、红头文件、证明、便签等无内容的纸张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