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带动各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工作目标、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有意愿的大企业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1,通过两个渠道报送:一是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联系的大企业,二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行业司局组织联系的大企业,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审核和服务工作,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服务支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开展“揭榜”“发榜”工作为契机,及时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提质扩面,100804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