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组建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进行绩效评估,一、评估对象2020年同意组建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见附表),二、评估内容2020—2022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运营的绩效情况,三、评估程序1.自查自评:组建依托单位对照绩效评价表进行自评,2.材料报送:各评估对象将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市科技局受理中心,3.集中评估:组织技术专家、平台综合管理专家、财务专家分区(市)进行集中会议评估,四、时间安排1.材料报送:2023年4月17日—5月17日,五、相关工作要求1.组建依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2.评估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评估优秀的确立组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并优先推荐组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两次评估不合格的撤消组建,不参加评估的直接撤消组建,六、联系方式计划科胡蓉13617012601受理中心刘刚18770128767冯叶18870696923附件:1.2020年度鹰潭市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表附件12020年度鹰潭市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表.doc2.自评报告(模版)附件2自评报告.doc3.市技术创新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附件3市技术创新中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doc4.市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价表附件4市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价表.doc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