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德阳市整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中江县)》的要求,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对部分申报主体进行了核查和验收,决定对部分申报主体进行补助,现将资金补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8日前反馈于中江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13778269494附件:中江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中江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4日中江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金额汇总表单位: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序号企业名称联系人秸秆数量核定补助金额机器金额核定补助金额库棚/厂房面积核定补助金额办公管理用房面积核定补助金额场地硬化面积核定补助金额消防设备金额核定补助金额物联网监控系统金额核定补助金额合计吨元元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元元元元元元合计1中江县铭丽农业有限公司房青志2705801325843699.6389730126.39442363699.61294861766044157004512中江县永太镇刘礼桃秸秆利用服务部刘礼桃2257001105931105933中江曾蒸养殖厂曾前玉4050019845198454中江县仓山镇鑫盛源农作物秸秆加工厂文双发299800146902146902合计8365804099243699.6389730126.39442363700129486176604415977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