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3日广州市从化区新材料产业扶持办法第一条为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第三条【企业落户奖】在扶持办法有效期内新注册、新迁入的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第四条【经营贡献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经营贡献奖励支持:(一)新注册、新迁入的企业,在享受前款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按链主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部分再奖励10%作为企业发展资金,“首次升规”后次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照《从化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规定,第九条【产业联动发展奖】鼓励区内制造业企业(关联企业除外)互相采购,每家企业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企业上市补贴:本办法实施后,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上市奖励:(一)境内直接上市的区内企业,第十一条【高管高技能人才奖】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第十二条【企业办公用房支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新迁入企业,(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1+3+5+N”产业政策体系中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