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浔委办发便笺〔2020〕3号)、《2022年南浔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性建设推进方案》浔统发〔2022〕5号文件、《南浔区“四上”、规下样本企业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员绩效考评办法》(浔统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南浔区“四上”、规下样本企业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员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公示,现将有关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对公示内容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监督电话:0572-2668239,联系人:沈恺明,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区行政中心15楼,2022年公示湖州市南浔区统计局关于南浔区“四上”、规下样本企业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员绩效考评结果的公示湖州市南浔区统计局2023年4月14日3545092-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