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工程招投标专项巡察组自2023年4月10日起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2个半月左右,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专项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建设、交通、港口、市政园林、水利等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部门和涉及工程招投标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2018年以来财政投融资和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投标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详见2023年4月10日厦门日报)举报电话:18150396756,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邮政信箱:厦门市邮政004354号信箱,邮政编码:361004,市委工程招投标专项巡察组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