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科创项目招引,每年新招引或设立科技企业1000家,(二)完善企业链式孵化,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孵化载体5家,新增入孵科技企业500家,(三)提升研发机构水平,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行动,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市级以上认定率达70%,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及人才站点300家以上,指导企业建立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提升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每年签订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00项以上,通过评估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或独角兽企业分别达100家、50家、10家以上,实施高企成长全周期管理,每年推动100家规下高企实现“高升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