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8〕158号)、《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2〕204号)精神,我区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人员类别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相关补贴,现将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诬告,公示时间:从4月14日至4月20日止,共7天,受理单位: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门市丰裕路五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8223217,传真电话:0750-8223204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4日附件:1.蓬江区2023年第一季度第一批个人补贴名单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