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佛金函〔2022〕74号,以下称《实施细则》)要求,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已组织开展了“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贷款且符合《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首贷贴息工作,现请符合条件的我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完成申报,申报事项详情如下:一、申请主体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贷款且符合《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我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申请要求(一)申请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陆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称佛山扶持通,网址:)进行申请,(二)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提交一次首次贷款贴息申请,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2.营业执照复印件,4.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凭证,5.申请主体为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体现为小微企业的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单位缴费情况表(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截图〕,(三)申请时间各申请主体应在4月21日(星期五)前完成佛山扶持通上的申请工作,三、联系方式佛山市金融局:欧颖诗83385782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周瑞麟88261200附件1.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金融工作股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