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商务厅下达的项目计划(粤商务资函〔2023〕9号),现制定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河源市项目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7天),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36附件: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河源市项目计划表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河源市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