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53号)转发给你们,各地科技部门认真组织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切实强化审核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评价材料内容,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于4月20日前将本地区自评报告及审查推荐表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高新处,联系人:赵阳,联系方式:81888405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53号)附件.zip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