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科技副总”认定暂行办法》(盐科产﹝2018﹞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盐城市“科技副总”的通知》(盐科区﹝2023﹞16号)精神,经企业和科技人才申报、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认定的2023年盐城市“科技副总”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盐城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材料,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5)80501627地址:盐城市聚龙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C座1627室,邮编224002盐城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联系电话:(0515)80989610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城投商务楼610室,邮编:224002附件:2023年盐城市“科技副总”拟认定名单20230413--2023年盐城市科技副总拟认定名单.xls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