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核准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何莳萍,联系电话:0750-3168301,联系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附件:2022年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一批)明细分配表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