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本次征集项目分为产业化类、科研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战略部署,符合《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我省海洋六大产业(海洋电子信息,(二)产业化类项目:聚焦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公共服务类:聚焦海洋管理前沿热点问题、政策研究及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支持由省内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二)牵头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大型科研院所、综合性高校可适当增加),牵头单位财政资金占比不低于50%,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海洋公共服务除外),(三)已获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包括我厅2018-2023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的已立项或类似项目(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承担我厅2018-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及原海洋渔业厅“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等专项项目负责人未按期申请项目验收的,附件: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需求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4月12日(联系人及电话:陈向东,020-83624507)附件下载:附件: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项目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