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50号)要求,在各市、县(市、区)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核,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146家养殖场符合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建设标准,杭州广绿养殖有限公司等118家养殖场符合饲料环保化试点建设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地要加强对通过评估养殖场的动态跟踪管理,加大兽药饲料使用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切实巩固建设成果,同时,积极引导养殖场将试点成果融入品牌建设,提升产品价值,附件:1.2022年度通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评估试点场名单2.2022年度通过饲料环保化评估试点场名单附件1-2.pdf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