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2〕29号)和《关于组织2023年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现将202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4月13日—1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联系人:农社处李春荣电话:89292207资诚处陈志伟电话:89292202办公室胡学超电话:89292180传真:8929222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05室附件202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xlsx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