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我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落地建设,及时发挥东西部协作资金应有效益,经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积极申报,县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直各有关单位专家完成评估论证,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通过予以立项,涉及广州市协作资金4850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3日,附件: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罗甸县2023年度广州市协作资金立项的批复罗甸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4月14日罗府函(2023)42号(红头)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罗甸县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项目的立项批复.doc附件:罗甸县2023年广州市协作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