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政策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要求(一)经评估命名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见本通知第二条),(二)申报时应填写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申请书,补助标准按《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政策操作规程》规定测算,(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真实可靠,申报单位登录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选择市科技局--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填报《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申报表》,(四)有关填写说明:第二部分“拟补助的新购科研仪器设备清单”是实行后补助的重要依据,申请一次性补助的提供2019年7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科研仪器设备清单,按年度逐年连续补助的提供2022年度新购科研仪器设备清单,1.《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申报表》,(七)发文通知2023年度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名单,直接拨付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金额,在申请补助年度,同一研发机构当年已到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仪器设备补助(市级配套部分)和我市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