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新都府发〔2021〕2号)附件2《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三条支持租赁标准厂房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初审,区经信局复审和第三方审计,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公示如下:成都长之琳航空制造有限公司、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裕鸢航空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4320039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电话:89392587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