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8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备案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合肥市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办公室9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1.《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2.《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改)》(合政〔2015〕187号)第九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意见征求情况和方案修改情况,内容包括实施单位、实施范围、实施期限、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瑶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2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及咨询服务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2.《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改)》(合政〔2015〕187号)第十一条: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咨询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2.《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改)》(合政〔2015〕187号)第十一条: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