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我市企业改制已置换身份人员、残疾人员、低保户(低保证当年年审)、脱贫户二、补贴范围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内,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类人员(①我市企业改制已置换身份人员、②残疾人员、③低保户(低保证当年年审)),脱贫户中女性年满40、男性年满50岁,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三、补贴标准按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的60%给予补贴,四、申请程序本人向瑞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核查→财政审核→拨付资金,五、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2.社会保障卡;3.置换身份人员与企业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低保户(低保证当年年审)或残疾证或贫困户登记证;4.灵活就业证明或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六、受理单位: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八、咨询电话: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中心失业股0792-481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