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政策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四、贷款利率目前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4.95%,(根据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一年期LPR即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遇一年期LPR调整,贷款利率上限跟随调整)五、贷款贴息(一)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6类群体贷款,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二)2023年12月31日之后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23年12月31日之后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实际利率50%给予财政贴息,六、申请程序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批→银行放款,七、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属人才个人创业的,还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内学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证书之一,以上申请材料、项目经营等信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核验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核验的,需申请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十、咨询电话: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中心,窗口0792-4811591,创贷股0792-4230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