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二、补贴范围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三、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000元,四、申请程序学校统一向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人社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审核→资金拨付,五、所需材料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2.《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3.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及学籍证明(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4.银行账户;5.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以及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证明材料等,六、受理单位: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八、咨询电话: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中心市场股0792-481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