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3〕2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研情报机构、行业组织及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进行材料填报,我局将审核各申报单位填报的备案材料,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同时,对符合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条件的申报机构,将择优纳入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管理,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2.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福建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4月13日(联系人:苏长金,电话:0591-87812276)(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