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境内商贸业企业:双辽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商务厅安排预算,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5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经济增长全力做好全年收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商务领域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重点方向(一)扩大消费,资金支持的企业全年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不少于6次,资金支持的市场监测企业能够做到监测准确,资金支持保障统计体系样本企业数量,确保样本企业申报数据的报送率和准确率,(四)其他有利于各地商贸流通业发展且符合《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下达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518号)支持方向的事项,根据《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根据《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17]594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5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经济增长全力做好全年收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34号)等文件精神核定,3.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4.项目实施单位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采取的监控措施,4.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5.项目实施单位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采取的监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