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3年度第一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222号)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区工信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工信局评审后,拟认定2023年度第一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3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与市工信局联系,联系单位: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市政府409室联系电话:2122130附件:丹东市2023年度第一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公告名单丹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