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2〕3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1〕1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需要,作如下资金分配,分配详细方案见附件,补助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附件:2023年景宁县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第一批)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4月12日附件:2023年度景宁县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