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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4-10
日常检查包括入网产品信息发布检查、日常经营行为检查等,日常检查应当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并形成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包括检查的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身份信息、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置措施等信息,核实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发布的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等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的一致性,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其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其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披露的其他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鼓励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展示其所经营化妆品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并通知相关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依法实施召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未依法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住所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收到通报信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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