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经开区、各区县(市)相关金融工作部门、财政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3年长沙市融资担保公司专项财政补贴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长沙市融资担保公司专项财政补贴的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称“项目单位”),于2023年4月17日前向注册地区县(市)相关金融工作部门、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同时必须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具体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7日17:00,二、请各区县(市)相关金融工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连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金融办和市财政局,各区县(市)相关金融工作部门需同时在平台开展初审工作,三、市金融办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申报要求,市财政局将根据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及时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单位所属区县(市)财政局,各级相关金融工作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指导,市财政局将会同市金融办对各地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附件:1.2023年长沙市融资担保公司专项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区县(市)审核意见表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长沙市财政局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