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单位;从事质量工作的专家学者、单位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等,申报条件(一)申报省长质量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山东省内注册,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四新”领域单位正常运行3年以上;2.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设置并聘任了企业首席质量官;3.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4.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形成特色鲜明、科学先进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模式或方法;5.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质量水平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6.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7.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申报省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2.在本省从事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3.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4.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5.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或在国际、国内质量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6.所属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7.无其他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不接受已获“省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重复申报,已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和个人,其关键绩效水平或重大工作成果较上次申报有明显提升,可以申报“省长质量奖”,此次申报若未获得“省长质量奖”,将不再重复授予“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网站进行填报,并向所在市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时间截止2023年5月10日,申报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Zn6zrcrTERZV)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刘旸8103768,孙福华8103738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详细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