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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 | 2023-04-07
现就征集2023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类别此次征集类别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以及众创空间建设,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技术支持链接:http://pt.kjj.yanan.gov.cn/help.html业务联系人:曹文静武春艳联系方式:0911-7090920报送地点: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920室附件:2023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申报指南延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7日附件:2023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申报指南一、重点实验室建设(一)申报范围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主要依托企业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三)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必须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3.符合《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管理办法》(延市科发〔2022〕35号)有关规定,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一)申报范围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二)申报条件1.主要依托科技实力雄厚的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三)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必须是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申报范围延安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三)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校和科研院所,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必须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一)申报范围延安市境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延安市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二)申报条件1.创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三)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必须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延安市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2.符合《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管理办法》(延市科发〔2022〕35号)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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