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二、工作要求(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政府立法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考虑、谋划和推进,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部署要求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各起草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立法工作负总责,起草部门应积极沟通并书面征求意见,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2023年度立法任务,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全文下载|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