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申报主体为企业,各区根据分配的立项指标对应的市级资金(具体立项指标见申报系统,并将项目立项工作方案、项目申报书、各区科技部门推荐函、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备案,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企业不得申报,六、材料提交(一)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1.登录系统,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二)各区推荐材料提交各区在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网上提交,需提交的材料为:1.项目立项工作方案(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2.单位推荐函(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网上按照重点项目和双碳专项等两类项目分别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4.所有推荐立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本条第(一)点“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程序网上提交,各区请将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工作方案、各区科技部门推荐函、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重点项目和双碳专项)、《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于2023年6月2日前提交至: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9楼1911室(联系人:陈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