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实施办法》(闽工信联投资〔2022〕3号)和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7号)的精神,现就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标准1.对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对应急医疗物质生产企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实施的扩大产能、增加品种的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龙头企业需是列入省工信厅发布的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三、申报材料(一)纸质材料1.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及县(市)区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纸质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A4双面打印蓝色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不含县区所需份数),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3.截止时间:惠企系统申报、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24:00,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五、其他1.申请省技改专项补助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改投资补助,附件:1.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请表2.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购置主要设备清单3.信用承诺书4.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汇总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