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送工作的函》(鄂林保函保字〔2023〕43号)文件精神,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我县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共有4处,分别是湖北漳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北南漳清凉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北南漳香水河省级森林公园、湖北南漳水镜湖省级地质公园,湖北漳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北水镜湖省级地质公园整合优化过程中涉及部分矿区调出,其中湖北漳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调出矿区1处,面积14.81公顷,地点位于板桥镇天鹅池村,湖北水镜湖省级地质公园调出矿区2处,面积10.31公顷,地点位于巡检镇白鹤船村和松树沟村,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对矿业权具体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附:我县自然保护地内部分矿区调出示意图南漳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4日黄色区域为调出矿区黄色区域为调出矿区。